关于第四届“校园十佳歌手”的通知
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丰富学校文化艺术生活,优化育人环境,陶冶师生的艺术情操,展示我校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,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,推动校园文化的建设,促进音美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的开展,培养学生感受美、欣赏美、创造美的能力。经确定,将于12月举行校园十佳歌手大赛,望各班接通知后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参赛要求:
1、参赛对象:全校学生
2、演唱形式:以独唱为主,组合或者歌伴舞亦可。
3、伴奏自备(可消去原声的VCD伴奏带)
4、演唱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
5、唱法不限
活动流程:
(一)初赛
1、以年级为单位进行初赛海选,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决赛
2、时间为:初一、初二年级12月8 日至12月11日
初三年级11月14日到11月15日
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
(二)决赛
1、决赛名额:
初一年级 5名(几个人的组合算一个名额)
初二年级 5名
初三年级 5名
2、决赛内容:
(1)演唱自选歌曲,自带伴奏(能去除原唱的VCD伴奏带)
(2)服装得体
(3)总限时不得超过5分钟
3、决赛时间具体通知
4、比赛以现场亮分的形式进行,按分数高低排名。评分点:服装,节奏、音准、情感、舞台表现等。
奖项设置
十佳歌手10名(一等1名、二等2名、三等 3名、 优 秀4名)
报名时间:
每班报两至三个名额,12月7号12点前将报名表交音乐老师处
报名表:
|